香港樓價租金高企,土地供應短缺,「外來人口八萬五」固然是原因之一。最近,有政黨建議引用《土地收回條例》收地建屋,成為熱話。事實上,政府審批農地轉住宅地過程緩慢,是新界土地未能發展的原因之一。
施永青曾指出,要發展這些土地,有兩大關口要過。一要成功地獲得城規會的批准,才能將這些土地的用途,從農地轉為可發展土地。城規會考慮土地的位置、基建、保育等方面,只要其中一些條件未能滿足,就有機會拒絕相關申請。即使條件大體符合,亦有很多繁複的程序要過,普遍需時十年以上。
二要成功與政府達成補地價的協議,待繳足地價後,才能改寫批地條文,令土地符合發展的需要。政府及地產商對土地價值的偏差,正是新界土地發展速度緩慢的主要原因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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香港大律師公會的Siu Sau Kuen 訴 The Director of Land案例提到,衡量收地補償時應貼近市場現實;土地的價格是其公開市場價格;因收地項目做成的價格變動不作考慮;土地的定價必須考慮土地的可能性,包括發展潛力;並就其風險或不肯定性作出折扣。
要加快發展新界土地,除了地產商趕快作出轉變農地用途的申請外,政府也應該檢討現行估值方式是否貼近市場現實,簡化現有城市規劃程序。前新界地政專員蘇振顯建議發出Letter M(money)方式,提供誘因由棕地業主收地,將棕地作業交由市場機制處理,棕地業主在租約到期前通知作業者不會續約,作業者就會自己去找解決方法,這一點亦有望加快收棕地。
地產小子
